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コメント comment:
綺貞好可愛喔!
沒想到她寫過這樣的文章給昇哥;
偶然在PTT上看到有人分享,覺得真是太有趣了!
話說當年昇哥在綠島開演唱會,
醉醺醺的唱歌,還拉著綺貞跳舞;
透過視頻了解當時的我,都不由覺得好笑,
心想這真是奇妙的組合阿!
昇哥確實顛覆歌手的形象阿!
呵~
文╱陳綺貞 2007.12.11
親愛的偶像:
我從高中開始聽你的音樂。某一年夏天,我在朋友的車上第一次聽到你的歌,年少的我
第一印象,「這人怎麼這樣唱歌呢?」說不上好不好聽,爽朗的歌聲既難以擄獲少女的心;
畢竟從未被社會束縛過的我,當然也不懂和自己私奔的快活之處。
而朋友近乎解體的車,緩慢懊熱又有些微妙的尷尬氣氛,就在對一首一首的歌曲評頭論
足之後,時間於是打發了,在你跳脫飛揚的歌聲中,青春也打發走了。
一次意外誤植了心中愛情定義的邂逅,我在朋友的家中看到了偶像另一塊錄音帶,走不
進別人的心,卻意外的走進了你的抒情裡,我幾乎快要執著的愛上不優越的慘澹和平凡。夜
深人靜依附著歌詞揣測,我知道迷戀的不是你的具體,而是你彌補了無法滿足的生活條件空
洞無秩序,代替我提供了一切不順遂和不快樂的理由。
我掉進了你那個世代共同的微慍裡,那種再怎麼哀怨愁苦依舊要抱著期待和關懷,我也
間接的愛上了所有人的脆弱和敏感,提早在苦澀中提煉真正純粹的甜美。
縱然甜美不該只從此處才能被完整提煉,關於如何在深藍海洋的冷峭靜默裡,如何在遠
方國度無目的流浪,衝動而起的叛逆冒險,甚至在杯酒交錯的短暫時光或只是單純的與一位
推拿老師傅的愜意交談;很慢才成熟的我緩緩的意識到,除了對勾勒不出的未來無能為力之
外,美好其實無處不在。
比起少女幻想式的哀愁體驗,所謂真實生活還可以怎麼過,在我心中緩慢成形的「你」
,也為我劃出瘋狂和理智的界線。任何人看你自由的在這兩方空間來回走著,很難不回頭想
想自己乾澀的人生。
從不曾主動蒐集你資料的我,竟也在這些由音樂和歌詞和一些你的荒唐消息拼湊出了完
整有機的具體。你之於我的偶像地位於是成立。
最初曾在士林廢河道看了你的演出,後來開始參加跨年演唱會。也曾聽說你會出現在某
一間我常去的公寓隔壁(後來證實是謠言),終於我還貼著牆聽隔壁的動靜。我的最瘋狂也
僅止於此。
不過,我當然知道偶像不是人當的。
一般來說,偶像可以素顏,但要有一些基本的原則,不公開戀情,不能有脫序行為,偶
像不該亂發脾氣,不能人間蒸發,不會讓人懼怕,不能隨便改變,不能一成不變,凡事客氣
滿意,給的起每一個不分青紅皂白的微笑和擁抱;總之偶像不該是人,偶像之於凡人就應該
是盡量延遲我們粗俗的幻滅時間。偶像看起來就該是一個牢籠或懲罰,因為我曾攀附在你身
上與你一同飛翔才緊握到的自我認同,那種快樂和害怕墜落的刺激感受全因你而起的,可千
萬別把我摔落。
但怎麼辦?我想到的每一樣每一樣,都在我為你建構完美之前就已經錯過幻滅的時機。
我為何可以異常冷靜的看著你的一切,然後敞開心胸地說,「沒錯,你做什麼都是對的」,
這樣的肯定呢?
我想,並不是因為認識你的日子等同於我認識愛情的日子,而是我真的感覺到,你一定
就是那個了解我的人。
當然更不是因為後來你認識了那個膚淺而表面的我,而是因為,你真的認識你自己。我
可以大膽擺出歌迷好大的架子要對你說,偶像不必為了我的信任而忠於自我,也不必為了怕
我失望而不敢背棄自己,當然可以為了生存做出深陷泥沼中的人也無暇思索的決定,也可以
為了揮霍歡娛的代價自行負責,我不怕偶像拿他的人生驚嚇我,我感激你曾經帶著我的心逃
離幽暗的那??,但我更感激你勇敢的接受你想要的一切。
即使是你每次出現身邊都伴著不只一位年輕女孩,或曾不情願地出現在醫院裡,還有一
次醉醺醺的盯著我一首歌從頭到尾眼睜睜瞎掰,更別說我唱著唱著你就躺平在舞台上的那晚
……在綠島深夜帶我們去露天溫泉當眾裸泳……最可惡的是,要出一本書也不讓我先看就要
我寫五百字……而且奪命連環的催稿還叮嚀我千萬要亂寫……
看你像永不凋謝的花朵恣意嬉笑,陽光下揮汗狂奔,摟抱著來來去去的友誼卻仍不放棄
,不間斷的用作品為自己的生命刻印,引導眾人酒神般地隨靈魂起舞……
而我怎麼能亂寫呢?
親愛的偶像:
我當然「永遠永遠」支持你!
身為你的歌迷,我願意為你更改永遠的定義,
這永遠不會是自我欺騙成份居多的時間的長度,
我想會是自由心證的感情深度。
也請你永遠地當我的偶像吧!
只要我有一天還崇拜著愛,崇拜著自由冒險和善良關懷,
我就會繼續對你,表達著我的崇拜。
永遠支持你的歌迷 陳同學
轉載from http://stars.udn.com/star/StarsContent/Content15040/
綺貞好可愛喔!
沒想到她寫過這樣的文章給昇哥;
偶然在PTT上看到有人分享,覺得真是太有趣了!
話說當年昇哥在綠島開演唱會,
醉醺醺的唱歌,還拉著綺貞跳舞;
透過視頻了解當時的我,都不由覺得好笑,
心想這真是奇妙的組合阿!
昇哥確實顛覆歌手的形象阿!
呵~
文╱陳綺貞 2007.12.11
親愛的偶像:
我從高中開始聽你的音樂。某一年夏天,我在朋友的車上第一次聽到你的歌,年少的我
第一印象,「這人怎麼這樣唱歌呢?」說不上好不好聽,爽朗的歌聲既難以擄獲少女的心;
畢竟從未被社會束縛過的我,當然也不懂和自己私奔的快活之處。
而朋友近乎解體的車,緩慢懊熱又有些微妙的尷尬氣氛,就在對一首一首的歌曲評頭論
足之後,時間於是打發了,在你跳脫飛揚的歌聲中,青春也打發走了。
一次意外誤植了心中愛情定義的邂逅,我在朋友的家中看到了偶像另一塊錄音帶,走不
進別人的心,卻意外的走進了你的抒情裡,我幾乎快要執著的愛上不優越的慘澹和平凡。夜
深人靜依附著歌詞揣測,我知道迷戀的不是你的具體,而是你彌補了無法滿足的生活條件空
洞無秩序,代替我提供了一切不順遂和不快樂的理由。
我掉進了你那個世代共同的微慍裡,那種再怎麼哀怨愁苦依舊要抱著期待和關懷,我也
間接的愛上了所有人的脆弱和敏感,提早在苦澀中提煉真正純粹的甜美。
縱然甜美不該只從此處才能被完整提煉,關於如何在深藍海洋的冷峭靜默裡,如何在遠
方國度無目的流浪,衝動而起的叛逆冒險,甚至在杯酒交錯的短暫時光或只是單純的與一位
推拿老師傅的愜意交談;很慢才成熟的我緩緩的意識到,除了對勾勒不出的未來無能為力之
外,美好其實無處不在。
比起少女幻想式的哀愁體驗,所謂真實生活還可以怎麼過,在我心中緩慢成形的「你」
,也為我劃出瘋狂和理智的界線。任何人看你自由的在這兩方空間來回走著,很難不回頭想
想自己乾澀的人生。
從不曾主動蒐集你資料的我,竟也在這些由音樂和歌詞和一些你的荒唐消息拼湊出了完
整有機的具體。你之於我的偶像地位於是成立。
最初曾在士林廢河道看了你的演出,後來開始參加跨年演唱會。也曾聽說你會出現在某
一間我常去的公寓隔壁(後來證實是謠言),終於我還貼著牆聽隔壁的動靜。我的最瘋狂也
僅止於此。
不過,我當然知道偶像不是人當的。
一般來說,偶像可以素顏,但要有一些基本的原則,不公開戀情,不能有脫序行為,偶
像不該亂發脾氣,不能人間蒸發,不會讓人懼怕,不能隨便改變,不能一成不變,凡事客氣
滿意,給的起每一個不分青紅皂白的微笑和擁抱;總之偶像不該是人,偶像之於凡人就應該
是盡量延遲我們粗俗的幻滅時間。偶像看起來就該是一個牢籠或懲罰,因為我曾攀附在你身
上與你一同飛翔才緊握到的自我認同,那種快樂和害怕墜落的刺激感受全因你而起的,可千
萬別把我摔落。
但怎麼辦?我想到的每一樣每一樣,都在我為你建構完美之前就已經錯過幻滅的時機。
我為何可以異常冷靜的看著你的一切,然後敞開心胸地說,「沒錯,你做什麼都是對的」,
這樣的肯定呢?
我想,並不是因為認識你的日子等同於我認識愛情的日子,而是我真的感覺到,你一定
就是那個了解我的人。
當然更不是因為後來你認識了那個膚淺而表面的我,而是因為,你真的認識你自己。我
可以大膽擺出歌迷好大的架子要對你說,偶像不必為了我的信任而忠於自我,也不必為了怕
我失望而不敢背棄自己,當然可以為了生存做出深陷泥沼中的人也無暇思索的決定,也可以
為了揮霍歡娛的代價自行負責,我不怕偶像拿他的人生驚嚇我,我感激你曾經帶著我的心逃
離幽暗的那??,但我更感激你勇敢的接受你想要的一切。
即使是你每次出現身邊都伴著不只一位年輕女孩,或曾不情願地出現在醫院裡,還有一
次醉醺醺的盯著我一首歌從頭到尾眼睜睜瞎掰,更別說我唱著唱著你就躺平在舞台上的那晚
……在綠島深夜帶我們去露天溫泉當眾裸泳……最可惡的是,要出一本書也不讓我先看就要
我寫五百字……而且奪命連環的催稿還叮嚀我千萬要亂寫……
看你像永不凋謝的花朵恣意嬉笑,陽光下揮汗狂奔,摟抱著來來去去的友誼卻仍不放棄
,不間斷的用作品為自己的生命刻印,引導眾人酒神般地隨靈魂起舞……
而我怎麼能亂寫呢?
親愛的偶像:
我當然「永遠永遠」支持你!
身為你的歌迷,我願意為你更改永遠的定義,
這永遠不會是自我欺騙成份居多的時間的長度,
我想會是自由心證的感情深度。
也請你永遠地當我的偶像吧!
只要我有一天還崇拜著愛,崇拜著自由冒險和善良關懷,
我就會繼續對你,表達著我的崇拜。
永遠支持你的歌迷 陳同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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