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 コメント comment:
 綺貞好可愛喔!
 沒想到她寫過這樣的文章給昇哥;
 偶然在PTT上看到有人分享,覺得真是太有趣了!
 
 話說當年昇哥在綠島開演唱會,
 醉醺醺的唱歌,還拉著綺貞跳舞;
 透過視頻了解當時的我,都不由覺得好笑,
 心想這真是奇妙的組合阿!
 
 昇哥確實顛覆歌手的形象阿!
 呵~
 
 文╱陳綺貞 2007.12.11
 
 親愛的偶像:
 
       我從高中開始聽你的音樂。某一年夏天,我在朋友的車上第一次聽到你的歌,年少的我
 第一印象,「這人怎麼這樣唱歌呢?」說不上好不好聽,爽朗的歌聲既難以擄獲少女的心;
 畢竟從未被社會束縛過的我,當然也不懂和自己私奔的快活之處。
 
       而朋友近乎解體的車,緩慢懊熱又有些微妙的尷尬氣氛,就在對一首一首的歌曲評頭論
 足之後,時間於是打發了,在你跳脫飛揚的歌聲中,青春也打發走了。
 
       一次意外誤植了心中愛情定義的邂逅,我在朋友的家中看到了偶像另一塊錄音帶,走不
 進別人的心,卻意外的走進了你的抒情裡,我幾乎快要執著的愛上不優越的慘澹和平凡。夜
 深人靜依附著歌詞揣測,我知道迷戀的不是你的具體,而是你彌補了無法滿足的生活條件空
 洞無秩序,代替我提供了一切不順遂和不快樂的理由。
 
       我掉進了你那個世代共同的微慍裡,那種再怎麼哀怨愁苦依舊要抱著期待和關懷,我也
 間接的愛上了所有人的脆弱和敏感,提早在苦澀中提煉真正純粹的甜美。
 
       縱然甜美不該只從此處才能被完整提煉,關於如何在深藍海洋的冷峭靜默裡,如何在遠
 方國度無目的流浪,衝動而起的叛逆冒險,甚至在杯酒交錯的短暫時光或只是單純的與一位
 推拿老師傅的愜意交談;很慢才成熟的我緩緩的意識到,除了對勾勒不出的未來無能為力之
 外,美好其實無處不在。
 
       比起少女幻想式的哀愁體驗,所謂真實生活還可以怎麼過,在我心中緩慢成形的「你」
 ,也為我劃出瘋狂和理智的界線。任何人看你自由的在這兩方空間來回走著,很難不回頭想
 想自己乾澀的人生。
 
       從不曾主動蒐集你資料的我,竟也在這些由音樂和歌詞和一些你的荒唐消息拼湊出了完
 整有機的具體。你之於我的偶像地位於是成立。
 
       最初曾在士林廢河道看了你的演出,後來開始參加跨年演唱會。也曾聽說你會出現在某
 一間我常去的公寓隔壁(後來證實是謠言),終於我還貼著牆聽隔壁的動靜。我的最瘋狂也
 僅止於此。
 
       不過,我當然知道偶像不是人當的。
 
       一般來說,偶像可以素顏,但要有一些基本的原則,不公開戀情,不能有脫序行為,偶
 像不該亂發脾氣,不能人間蒸發,不會讓人懼怕,不能隨便改變,不能一成不變,凡事客氣
 滿意,給的起每一個不分青紅皂白的微笑和擁抱;總之偶像不該是人,偶像之於凡人就應該
 是盡量延遲我們粗俗的幻滅時間。偶像看起來就該是一個牢籠或懲罰,因為我曾攀附在你身
 上與你一同飛翔才緊握到的自我認同,那種快樂和害怕墜落的刺激感受全因你而起的,可千
 萬別把我摔落。
 
       但怎麼辦?我想到的每一樣每一樣,都在我為你建構完美之前就已經錯過幻滅的時機。
 我為何可以異常冷靜的看著你的一切,然後敞開心胸地說,「沒錯,你做什麼都是對的」,
 這樣的肯定呢?
 
       我想,並不是因為認識你的日子等同於我認識愛情的日子,而是我真的感覺到,你一定
 就是那個了解我的人。
 
       當然更不是因為後來你認識了那個膚淺而表面的我,而是因為,你真的認識你自己。
 可以大膽擺出歌迷好大的架子要對你說,偶像不必為了我的信任而忠於自我,也不必為了怕
 我失望而不敢背棄自己,當然可以為了生存做出深陷泥沼中的人也無暇思索的決定,也可以
 為了揮霍歡娛的代價自行負責,我不怕偶像拿他的人生驚嚇我,我感激你曾經帶著我的心逃
 離幽暗的那??,但我更感激你勇敢的接受你想要的一切。
 
       即使是你每次出現身邊都伴著不只一位年輕女孩,或曾不情願地出現在醫院裡,還有一
 次醉醺醺的盯著我一首歌從頭到尾眼睜睜瞎掰,更別說我唱著唱著你就躺平在舞台上的那晚
 ……在綠島深夜帶我們去露天溫泉當眾裸泳……最可惡的是,要出一本書也不讓我先看就要
 我寫五百字……而且奪命連環的催稿還叮嚀我千萬要亂寫……
 
       看你像永不凋謝的花朵恣意嬉笑,陽光下揮汗狂奔,摟抱著來來去去的友誼卻仍不放棄
 ,不間斷的用作品為自己的生命刻印,引導眾人酒神般地隨靈魂起舞……
 而我怎麼能亂寫呢?
 
 親愛的偶像:
 我當然「永遠永遠」支持你!
 身為你的歌迷,我願意為你更改永遠的定義,
 這永遠不會是自我欺騙成份居多的時間的長度,
 我想會是自由心證的感情深度。
 也請你永遠地當我的偶像吧!
 只要我有一天還崇拜著愛,崇拜著自由冒險和善良關懷,
 我就會繼續對你,表達著我的崇拜。
 
 永遠支持你的歌迷   陳同學
 
 轉載from http://stars.udn.com/star/StarsContent/Content15040/
 
 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菲 的頭像

    My Life - 重要的小事

    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